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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分析現(xiàn)有管理制度下建設單位相關方安全管理觸角是否穿透觸及建設項目全周期中各類相關方的全部管理階段,評估當前管理模式成效,從安全誠信、安全風險、隱患治理、安全履責、安全履約管理等方面,構建基于建設項目全周期的穿透式相關方安全管理模式。根據(jù)調研診斷問題和提升思路,在原有構思基礎上對相關方安全管控模式進行優(yōu)化,編制提升方案。
構建“五全五穿透”的安全管理模式
將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要求穿透至相關方
壓實相關方安全主體責任
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均明確建設單位對相關方的安全監(jiān)管職責和要求,落實相關方安全監(jiān)管是法定職責。
在法律法規(guī)框架內,有效踐行“將相關方視為己方進行管理”的EHS安全準則,將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穿透至建設項目相關方,扎實做好建設項目安全工作。
增強管控、指導力度,在傳統(tǒng)層級管理的基礎上增強了越級性和直管性。
重點聚焦相關方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穿透性,突出建設單位的監(jiān)管職責定位,確保履責全面。